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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延边贫困学生带薪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延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5-2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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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贫困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经济困难学生的能力与素质,帮助贫困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援建项目计划的通知》(州扶贫办[2019]16号)文件精神,州人社局开展面向贫困大学生带薪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和范围

  延边州户籍,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两年内有实习意愿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学生、残疾高校学生及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社区认证为贫困家庭等高校学生。

  二、实习时间

  实习期为1至2个月。

  三、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完成实习期的贫困高校学生给予2300元的实习补贴。

  四、申报材料

  (一)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银行名称;

  (五)低保证、低保折或低保卡(低保卡需要提供银行流水信息);

  (六)残疾高校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学生本人提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社区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至四项为必需申报材料,五至八项为本人依据申报类别报送相关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报名人数:60名。

  (三)报名方式:实习生通过州人才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填写《2019年延边州贫困大学生实习申请表》,向实习县(市)人才中心申报材料,由各县(市)人才中心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实习生也可以通过所在地人才中心,直接填写《申请表》中本人想去的实习单位及岗位。各县(市)人才中心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邮箱:zrcscb@163.com)备案后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完成实习的贫困高校毕业生实习补贴发放工作。

  (二)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审核关,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虚报冒领实习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对有关部门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依规处理。实习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实习,管理好实习生。

  联系人:王鸣燕唐磊

  联系电话:2879098

  附件2019年延边州贫困大学生带实习申请表.docx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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