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聘任制工作人员8名:其中新闻宣传事务辅助聘任制文员1名;司法事务辅助聘任制文员7名。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白。
三、岗位要求
(一)新闻宣传事务辅助聘任制文员岗位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可以熟练使用各类摄影器材,熟悉新闻的传播规律,新闻敏感性强,视觉效果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审美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者(视频剪辑、广告文案、电视从业经历)或中文类、媒体新闻类、平面设计类专业优先。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或图片、视频制作软件的应用能力可降低学历要求至专科以上。
(二)司法事务辅助聘任制文员岗位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Office办公软件应用能力,文字录入能力,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其他条件
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5.本人及直系亲属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进行邪教相关活动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文员情形的。
五、薪酬待遇
1.聘任新闻宣传事务辅助聘任制文员试用期工资为260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可适当提升工资待遇,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缴纳五险一金,。
2.聘任司法事务辅助聘任制文员试用期工资为1625.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800.00元/月,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缴纳五险一金。
六、用工方式
凡被录用人员均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工作。
七、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519,联系电话:3947424。
3.报名时间:8月19日至8月2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4.提供材料:(1)个人简历;(2)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彩色)四张;(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6)健康证明。
八、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需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内容、标准等另行通知。
3.应聘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以上公告内容由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