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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长春供热延时!

长春晚报、长春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 2020-04-0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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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采暖期将于2020年4月6日24时结束,完成本采暖期供热工作。

  根据长春市气象局发布的近期天气预报来看,我市将在7、8日期间气温略低,考虑到防疫期间全市居民的切身需求,为本年度采暖期画上圆满句号,长春市供热管理办公室支持鼓励各供热企业延长供热时间至4月8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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