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各乡镇用人申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宁江区1999年—2001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宁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已辞退代课教师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共82人。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委培生、定向生报名条件: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1999年—2001年毕业;入学当年具有宁江区户籍;且毕业当年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报到地址为松原市人事局或宁江区人事局;培养方式为委培(委托)生、定向生。
5.代课教师报名条件:已经被“宁江区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领导小组”确认为宁江区代课教师身份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及录用原则
1.热爱农业农村事业,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数字统计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2.报考人员被录用后,工作地点为各行政村,要主动服从岗位分配,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委培政策和形势导致的除外);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委培生、定向生报名地点:宁江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宁江区文新街98号);代课教师报名地点:宁江区教育局一楼招生办。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委培生、定向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宁江区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委培生(定向生)身份确认表》(附件1),本人亲笔签名的《息访协议》(附件5),近期免冠正装小二寸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代课教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宁江区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代课教师身份确认表》(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的《息访协议》(附件5),近期免冠正装小二寸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委培生、定向生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负责,代课教师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录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2021年1月6日8:30至16:00
2.委培生、定向生《准考证》发放地点:宁江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代课教师《准考证》发放地点:宁江区教育局一楼招生办。
(四)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录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录考试
1.招录考试由宁江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2.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即笔试成绩为考生最后成绩,按招录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分数相同者启动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
4.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建设、宁江区情、乡村振兴等方面知识。
5.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自备考试用品。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成绩在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防疫要求
1.考生笔试当日须携带3日内(1月7日—9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021年宁江区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
2.考生笔试当日进入考点时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手机“吉祥码”“通信行程卡”绿卡,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通信行程卡”非绿卡,或体温异常的考生,需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能否参加考试。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六、递补
选岗前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录用与管理
1.此次公开招录的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不纳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
2.被录用人员按取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签字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被录用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4.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每月1760元标准执行(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录用之日起开始,按相关法律规定缴纳。
八、纪律要求
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录用资格的,均取消招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录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
委培生政策咨询电话: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科(0438-6831235)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438—6831263
代课教师政策咨询电话:宁江区教育局人事科0438—3123621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1年宁江区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委培生身份确认表
2.2021年宁江区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代课教师身份确认表
3.2021年宁江区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2021年宁江区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5.2021年宁江区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息访协议
宁江区公开招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辅助性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