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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通化地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 2023-06-2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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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度通化地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的程序安排,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对后续环节进行安排。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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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4.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

  5.监督举报电话:

  0435-3576778

  0435-3576776

  0435-3576837

  (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二、补录

  1.本次招聘结束后,综合成绩保留至2026年4月30日前有效。

  2.补录时,将根据用人检察院的职位空缺情况,从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入补录环节。

  3.如出现空缺职位无考生递补的情况,可以从本次报考同一用工单位的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在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调剂到该空缺职位,被补录到该职位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报名职位的递补资格。

  4.本次招聘各环节中已自行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再进入补录环节。

  三、考生须知

  1.拟聘用人员以及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需保持报名时预留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联络。如因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因其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相关招聘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进入相应招聘环节的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时,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通化/拟聘用人员公示】2023年度通化地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公告-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jlsfesc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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