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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1号)(113人)

吉林师范大学 | 2025-02-1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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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博士人才1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7日—2007年2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时间计算点均以2月1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5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系统填报,报名者须登录网址zp.jlnu.edu.cn进行注册,点击招聘岗位,投递简历。

  (二)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12月10日,随时报名,招聘计划录满为止。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系统时,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成果佐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进行系统上传。在读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通过报名系统通知。考生成功提交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查询到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联系人(附件中有联系电话)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核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形式等事宜待考生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考核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核前,由吉林师范大学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考核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成果佐证等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人选资格。

  (三)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一个工作日内承载考核人数最大值时,可由我校视情况采取多轮考核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考核资格人选。进行多轮考核或加试的岗位,最终考核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考核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考核,其前几轮考核成绩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考核成绩为准。

  考核成绩在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核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考核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我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吉林师范大学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5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含)前的,可视为2025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学校提供20-30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16万元、人文社科类6-10万元;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采用“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

  博士每月可享受博士人才奖励绩效800元,被评为优秀博士,每月可享受优秀博士人才奖励绩效1200元。

  学校帮助协调解决子女中、小学入学及幼儿园入托问题。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www.jlnu.edu.cn/rsc/)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中“报名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吉林师范大学0434-3291653

  (二)招聘单位纪检监督电话

  吉林师范大学0434-3291862

  (三)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0431-89968301

  (四)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招聘系统:zp.jlnu.edu.cn

  联系电话:0434-3291653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附件:吉林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吉林师范大学

  2025年2月17日

  文章来源:吉林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1号)-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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