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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11号)长春师范大学辅导员岗位笔试通知

长春师范大学 | 2016-11-1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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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号)长春师范大学辅导员岗位笔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号)》规定,现对报考辅导员1岗位、辅导员2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长春理工大学(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范围:参照《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1月17日8:30-16:00

  五、领取准考证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1015室

  六、注意事项:

  1.请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考生需本人持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委托书、代领人及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现场报名未携带原件的考生,请携带相应材料原件,材料审核合格方可领取笔试加试准考证。

  4.通过传真报名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⑤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⑥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⑦照片3张(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6个月内)

  材料审核合格方可领取笔试加试准考证。

  5.面试资格人选按笔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将在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ncnc.edu.cn/)公布,敬请考生关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本次考生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咨询电话:0431—86168537

  附件: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51 KB)

  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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