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女性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经敦化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吉林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敦化市公安局拟组建正规专业的留置看护队伍,执行留置看护任务,为我市监察机关依法留置使用留置措施提供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女性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录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
敦化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通过考试、体能测试招录10名女性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该职位的任务是,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根据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要求,对被留置审查对象进行留置看护,保证被审查人在留置审查期间的安全。应聘者要求具备能够在较长时间段连续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的能力。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具有敦化市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31日至198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的女性。复员军人、司法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含)以上,无残疾、纹身及影响外观的疤痕等。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特别是具备较长时间段执行留置看护(包括夜班)任务的能力。家庭无负担。
6、招录合格后,必须服从分配,必须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本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本人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近亲属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习练法轮功以及参加邪教组织的。
(6)本人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待遇与管理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和《敦化市公安局警务辅警人员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留置看护辅警一经录用,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每年签订用工协议。身份性质为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执行敦化市公安局辅警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对聘用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劳动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经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和初审)。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6日。
3、报名地点:敦化市公安局9楼政治工作室辅警办(905、912办公室);联系电话:0433-6570025、0433-6570206。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有专业技能的,应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报考者填写《敦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自然情况登记表》,并做好参加考试和体能测试的准备。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敦化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