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接收管理办法》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接收以下32名学生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排名不分先后):
吉林大学:徐卉、侯家钰、郑红、孙荣梅、丛妍、王思旻、魏兵、潘思豫
东北师范大学:于开、王振鹏、刘欢、高洋、周丽丽
延边大学:朴雪、尹浩然
长春理工大学:王璐、周漫丽、崔婉湫、翟超、王尚飞
吉林财经大学:于媚涵、王曼、崔一凡、刘聪、崔竞文、汤志丹、刘国余、毕文晶、吴昌穹、张敏、黄鹏蕾
哈尔滨学院:吕秋宇衷心感谢各有关院校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