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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通化县纪委县监委选调借调人员公告(20人)

通化县人民政府 | 2019-04-30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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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坚持派驻全覆盖,县纪委县监委设立8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的干部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县纪委县监委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借调工作人员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借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借调范围。

  1.面向全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干部,且符合转任条件的人员中进行。

  2.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借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8名、县纪委廉政教育中心选调借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二)选调借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忠诚坚定,党性坚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一般应当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符合到县纪委县监委工作的要求。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基层服务年限未满人员,需原单位出具文字推荐材料,暂时借调,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需原单位出具文字说明材料并与县纪委县监委协商解决。

  7.应符合岗位需要的任职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特别优秀或者岗位特殊需要的干部,可放宽调入资格条件。

  (三)选调借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县管干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中的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关系;在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县管干部、县纪委县监委干部中有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借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5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5678号 通化县纪委县监委四楼412室。

  (二)缴费。

  本次选调借调考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19年选调借调人员报名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考生需经现编制所在工作单位一把手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报名表中照片需要彩印),附件一和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邮箱thxjwzzb@163.com 。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证明1份。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机构盖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需要提供年度考核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时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转任资格。

  三、考察

  1.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和方法组织考察。

  2.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3.综合考虑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一贯表现和岗位匹配度等,集体研究确定人员。

  四、公示与审批

  对拟选调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到适当岗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将考核情况和拟选调借调意见分别报送通化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选调借调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为本次选调借调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通化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435-5772366;

  通化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 0435-5221869。

  附件一:《2019年选调借调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二:《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xls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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