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警务勤务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务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名额及岗位:计划招考警务辅助人员90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10名,从事专业技术(船舶驾驶、车辆驾驶、网络安全、影视制作等)、巡逻防范、文员、文秘等岗位。工作地点在鲅鱼圈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居住地为营口地区,年满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8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11日),复转军人、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三)本次招聘岗位需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资质,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复转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男性净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
1.60米及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计算方法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其他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相关体检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离职不超过一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报名采用先网上登记后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网上登记:报名者需在2020年6月12日前将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ykgllf_xt@163.com注明“应聘港航分局辅警”。
(三)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地点:营口港培训中心三楼(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港大路1号营口港文化中心北侧)
报名办法: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书、信用证明(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转军人须提供复转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须提供技术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备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身免冠1寸相片5张(底色为白色),《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见附件1、2、3可下载A4纸打印)填全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同时需接受提问、体能测试(10米×4折返跑、立定跳远)、计算机等测试内容,相关服装、鞋自备。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资格。咨询电话: 0417-4825558
四、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人员。
(一)笔试内容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参考资料《辅警招聘考试资料题库》另行提供。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至11:00) 。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在2020年6月19日公布。
(三)政审考核
由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审查个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和学习成绩。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费为100元/人,由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录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营口市公安局港航分局指挥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与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为2年。
薪资待遇为2400元/月—282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试用期内为1920元/月—225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
六、纪律监督
由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笔试、体检、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417-6268496 0417-6269374
特别提示:
一、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笔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
二、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微信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营口市公安局港航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