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9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以后出生);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参加公务员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内容供考生参考具体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