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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号公告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考生公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0-08-2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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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号公告有关要求,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经省政府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审验,现对符合报考加分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2日,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0930039(省政府征兵办)

  0431—80761035(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0431—8869058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号公告符合报考加分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公示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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