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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资格初审通知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020-09-1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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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第二轮资格初审工作定于2020年9月21日进行。

  初审对象:眼视光学教师(专项招聘)、病原生物学及免疫学教师(专项招聘)、病理学教师(专项招聘)、口腔医学教师(公开招聘)、康复医学教师(公开招聘)、医学美容技术教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

  时间安排:

  口腔医学教师、康复医学教师:上午9:00至11:00

  眼视光学教师、病原生物学及免疫学教师、病理学教师、医学美容技术教师、专职辅导员:下午13:30至15:00;

  初审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善教楼905室

  (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地铁2号线、361路、190路东方广场站)

  请考生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参加初审:

  一、原件:

  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研究生(硕/博)毕业证、研究生(硕/博)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返还本人);

  报考长春市市直第7号公告的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需现场书写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印件:

  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研究生(硕/博)毕业证、研究生(硕/博)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都需要,有二维码的一页)、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列,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0431-84826461、0431-84825102

  因受疫情影响,入校时请各位考生戴口罩、准备好吉祥码并配合扫码测温,请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初审。

  如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史或本人所在区域为中高风险地区,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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