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同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一)博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和“双一流”大学(或学科)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2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和“双一流”大学(或学科)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7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1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