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政务发展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4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并且距最近一次失业登记时间在1年(含1年)以上人员。
3.残疾人员。指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后,全部失去原承包耕地(水田、旱地)的农民。
(三)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中),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农安县人民政府:
http://www.nongan.gov.cn/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本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本公告中所示的联系电话。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农安县财税大厦二楼 办公室(2)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8时---2020年12月4日17时
报名须知: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需携带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小二寸照片3张;
3.需现场填写《2020年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合同制招聘报名表》
(三)相关事项
1.考生本人必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先审核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人社部门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困难认定表、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人社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按审核通过人数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劳动报酬
聘用单位支付被聘用人员月工资由公益性岗位工资和财政补贴组成,公益性岗位工资1480元,财政补贴1220元共2700元(含五险),并根据工资额度按国家规定标准在月工资额中代扣代缴个人承担的部分。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