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要求,长春市检察机关根据工作实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职位
根据职数空缺情况,长春市检察机关本次共招聘文职人员110名(具体职数、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按照《吉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招聘聘用制文员分为事务岗和业务岗。事务岗设在综合业务、辅助和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完成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文稿录入、编辑等事务性工作。业务岗设在业务部门,主要负责辅助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理案件及案件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是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五是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业务部门工作经历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六是报考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城郊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是报考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城郊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具有长春地区户籍;报考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人民检察院的,仅限为当地户籍;
八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条件中涉及的年龄、户籍、取得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均按2020年11月30日计算。
2.不得报考情形
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是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三是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是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是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是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等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八是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补录。
(一)网上报名
1.择岗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3日16:30。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陆http://www.jlrcks.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4日11:30。依据招聘职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www.jlrcks.com.cn,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职位。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4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4日16:30。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及时登陆http://www.jlr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收费标准: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9日7:00。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www.jlrcks.com.cn,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断推理等综合知识和能力,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不设开考比
例,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吉林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com.cn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防疫要求详见附件3:《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三)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考务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均合格,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需要考生本人到现场提供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含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不足名额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依次递补。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无法达到1:3的比例,按照实际复审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通知在考务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主要测试考生的自我认知、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费用80元/人。
(五)确定拟体检人员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照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排名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择优,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若在任一招聘环节中,发现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情况为最终结果。
(七)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在党组(分党组)讨论决定聘用前,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履行相关程序。
(八)公示
党组(分党组)讨论决定聘用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因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况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九)聘用
聘用制文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检察院与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十)补录
本次招聘结束后至下次文员正式招聘期间,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全地区文员职数空缺情况,统一开展补录工作。根据各检察院空缺的职位,分别从本次报考该检察院事务岗、业务岗的人员中,由高分至低分直接确定拟补录人员候选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后续录用环节,其中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补录笔试成绩高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试。
四、职业保障
聘用制文职人员工资经费由省级财政核发,享受相关保险福利待遇,具体工资待遇标准按《吉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通知。
5.本次招聘各职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6.本次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次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吉林人才考试网(www.jlrc.com.cn),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
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2537679
政策解读电话:0431-89988160
咨询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每天9:00—16:30。
附件1:《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附件3:《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原标题: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lrc.com.cn/ww/web/cms/2c9a858675df7e75017608823a6c0b36/cmsarticledetai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