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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2号、3号公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优惠政策考生公示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2020-12-3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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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0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2号)、2020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020年3号)中关于“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的规定,由考生本人申请,经长春市九台区征兵办公室、长春市九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验,确定刘成良等7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考生是否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431-82338140(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2020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公告)、2020年长春市九台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3号公告)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优惠政策考生名单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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