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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公务员第二批975人补录有什么原则?

吉林华图 | 2021-02-0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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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录原则

  补录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补录遵循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已经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再具有参加补录资格。

  (三)补录人员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和补录职位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补录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其中,原报考职位为乡镇级职位的考生只能参加苏木乡镇(街道)职位补录(职位详见附件2);原报考职位为非乡镇级职位的考生只能参加其他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职位补录(职位详见附件3)。

  (五)参加补录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其中,申请选报“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原报考职位须为“蒙汉兼通”职位或笔试时选择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的人员。选报“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六)补报职位资格初审以参加补录人员2020年6月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七)补录和职位选报只进行一次。未参加补录、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补录职位资格条件等的视为选报失败,失去补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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