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纪律要求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参加非法组织, 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 游行、
示威等活动, 参加罢工;
2. 泄露国家秘密、 警务工作秘密;
3. 弄虚作假, 隐瞒案情, 包庇、 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4. 刑讯逼供或者体罚、 虐待人犯;
5. 非法剥夺、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 物品、 住所或者场所;
6. 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收受贿赂;
7. 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8. 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9. 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10.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11. 玩忽职守, 不履行法定义务;
12. 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 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