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某欲成立“环境权利保护者联盟”,向区民政局申请社团登记。区民政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易某对此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易某不可就该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B.区政府可以作为该案的被复议机关
C.易某可以向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
D.易某可以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A,B,D
【解析】ABD[解析]《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8项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A项说法错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因此本案中,区民政局是被复议机关。B项说法错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说,易某既可以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向区民政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市民政局提出复议申请。由此可知C项说法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