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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专项1号补充公告(1-1)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5-1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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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13日,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现对公告中未尽事宜补充如下: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和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凡报考《2021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中招聘岗位的考生,参加2021年5月22日笔试的考生均须提供考前3天内(5月19日-21日)由吉林省有资质的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请考生提前联系咨询吉林省各检测医疗机构,安排好检测事宜。建议充分考虑医疗机构检测能力、工作时间和采样后出具检测报告的滞后时间等因素,尽早联系咨询和选择检测机构,提前预约检测,合理安排抵长时间,确保5月22日之前取得检测报告,以便顺利参加笔试。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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