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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2部队文职公共科目刑法考点讲解

华图教育 | 2021-07-1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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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亮点内容有:

  (1)调整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将刑事责任年龄调低到最低12周岁,并且附加条件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惩治抢控驾驶公共交通工具操纵装置,危害公共安全的规定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严惩高空抛物犯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打击冒名顶替上大学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5)加大强奸幼女的刑罚结构和法定刑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规定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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