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农安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和《2021年农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中面试的相关内容和防控要求,现将未尽事宜通知如下: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7:00入场完毕,超时不准入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农安县第三中学(农安县人民路与德彪街交汇)
3.面试携带证件材料:(1)有效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笔试《准考证》。(3)《2021年长春市农安县事业单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1);(4)《2021年长春市农安县事业单位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2)进入考场。
面试考试前,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实名认证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进行两次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或“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现姓名颜色异常、前14天到达或途径城市名称上标有“*”、及其他异常情况的,须于笔试当天提供笔试前3天内(含)由吉林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不能提供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小数点后依次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附件:
1.《2021年长春市农安县事业单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2021年长春市农安县事业单位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