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长岭县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经本人在有效期内申请和长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确定刘喜源等18人符合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4日,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8-7232112(长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2021年长岭县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拟加分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单
长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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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长岭县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拟加分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