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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招聘:中国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未知 | 2021-07-3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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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招聘:中国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

  (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注重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

  (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1.在新股定价方面,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2.在发行承销方面,增加承销与配售的灵活性,理顺承销机制,强化买方对卖方的约束力和承销商在发行活动中的责任,逐步改变完全按资金量配售股份;适时调整股份发行政策,增加可供交易股份数量;优化网上发行机制,股份分配适当向有申购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3.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明晰发行市场的风险。

  (三)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预期目标新股发行改革的预期目标:

  ①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方、卖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

  ②提升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提高发行的质量和效率。

  ③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向有意向申购新股的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斜。

  ④增强揭示风险的力度,强化一级市场风险意识。

  (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措施第一阶段主要推出如下四项措施:

  ①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②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

  ③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

  ④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其他改革措施在统筹兼顾市场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市场的承受程度的基础上择机推出。

  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鉴于上述第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已得到落实,中国证监会于 2010 年 10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第二阶段改革措施:

  1.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

  2.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

  3.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

  4.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三、《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需要,证监会对新股发行体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公布之日起实施。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过去两年减少行政干预的基础上,健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础性制度,推动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完善规则,明确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

  2.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

  3.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促使发行人及参与各方尽责。

  4.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

  5.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

  6.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监管和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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