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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备考之侵权二三事_长春华图

未知 | 2021-09-1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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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是事业单位考试中数一数二的考点,今天咱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下面的知识点:

  1.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考察方式一】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即使出现了如下原因造成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也应该在限额范围内向第三人支付保险金:第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第二,醉酒、服用麻醉药品等发生交通事故;第三,驾驶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

  【考察方式二】

  杨洋将自己的机动车出租、出借给腾腾使用,腾腾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

  第一,保险公司应该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第二,交强险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腾腾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若杨洋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比如杨洋明知腾腾醉酒仍然出借给腾腾使用或者杨洋将车子借给腾腾时候没有按照规则审查腾腾的驾驶证),则杨洋和腾腾承担的是按份责任。

  2.网络侵权责任

  下面我们就以案例的形式呈现一下网络侵权责任的承担:

  【问题】杨洋将明星腾腾的合成不雅照片放到某某网上,若是腾腾通知某某网删除,某某网偏不删除,则:

  【答案解析】

  第一,通知之前,杨洋是单独承担侵权责任的;

  第二,腾腾通知之后,某某网若是删除,则其是不承担责任的;可要是某某网即使不删除,那杨洋就和某某网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同学们,法律虽然可能枯燥一些,但是大家用一些常见案例把法律学起来,是不是记忆起来很简单呢?大家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学习法律,这样会事半功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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