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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148)

通化华图 | 2021-09-26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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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应如何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拆迁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应注意对抵押权人利益的保护。

抵押权人对被拆迁人所得的拆迁补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为此,抵押权人可以和被拆迁人协商,以拆迁补偿金提前偿还债权人,或将补偿金向公证处提存。抵押权人也有权请求法院对补偿金采取保全措施。

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的,用于调换的房屋应作为抵押物。债权人和被拆迁人可以重新订立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参考法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0条 担保法第58条 

286、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被拆迁人的多项损失。(1)支付拆迁补偿金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2)如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还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即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3)支付搬迁补助费;(4)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参考法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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