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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号) 资格审查通知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 | 2021-10-1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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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8:30至16:30。

  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进修学校(长春市四联大街101号)。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防疫要求:资格审查当天考生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填写并携带《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1),前3天(10月11日以后)内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否则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

  0431-85768981 0431-85905162 0431-85904421

  附件:

  1.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2.长春市内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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