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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我市“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工作要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磐石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4.零就业家庭成员;5.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认定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6.失地农民。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各项规定,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各岗位具体上岗条件和要求,详见《磐石市开发公益性岗位表》,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报名需携带资料。符合报名身份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终止合同、调配证,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终止合同、调配证可到就业局1号窗口复印。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
3.残疾人员: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零就业家庭人员: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吉林市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5.大龄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近两年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或者带有社保缴费信息的银行交易凭证。
6.失地农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小2寸红底照片3张、地方政府出具的《土地被征用补偿协议书》。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各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各用人单位与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协议,市人社局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
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活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及报名参考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实时发展变化,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