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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之三大规律-镇赉华图

镇赉华图 | 2021-11-1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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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似比较晦涩,我们很多学员在复习时容易进入误区,

  跟着马哲一起晦涩,纠结于马哲的某些概念,在我看来大可不必,我们在复习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的知识点辩证法时,只要把握好其最基础的知识点就可。以下由华图教育李小舟老师给大家梳理一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知识点,期望对广大学员有所帮助。

  我们通常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其中重点掌握其中包括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质互变规律,辩证否定观。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发展的动力、联系的根本内容)

  ①矛盾的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相互联结,不能脱离彼此。

  在分析和处理矛盾时,必须做到: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二是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普遍性启示:看问题做事情要关注事情的实质和共性,不能被一些表面的现象的东西所蒙蔽。

  矛盾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是世界上事物之所以有差别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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