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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平市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告(3号)【报名条件】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 2021-11-18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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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除具备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扎根四平、建设四平、服务四平的坚定信心。

  (二)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为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本科、研究生均须取得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学位,研究生的本科阶段也须取得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学位。

  (五)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四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8.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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