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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号及专项招聘5号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1-2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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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1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及《2021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有关要求,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经现场资格审验,现对符合报考加分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9日,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5—3916639(通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2021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号公告及专项招聘5号公告符合报考加分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公示名单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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