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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1号)人员公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1-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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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的有关规定,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王祺等54人为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8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1501875(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汽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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