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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征收外业人员要求为男性,征收内业人员要求为女性;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3日至2003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7.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名时须已取得毕业证;
8.同等条件下,具有征收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须提供县区级以上政府或征收部门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未毕业的全日制在读考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