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及聘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1日早8:00时;
地点: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地址:锦华路172号。联系电话:0436—5223465。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可自备少量食品和饮用水,待体检后食用。
3、到指定医院体检,自己到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项目(用黑色签字笔)签写。
5、体检前8—12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女性受检者做B超前应憋足尿。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7、体检时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8、不得穿戴含有金属饰品的内衣、毛衫。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录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组织考察
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12月22日前将本人档案及交人社局事业科(510室)。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市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12月23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2022年1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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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