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形式进行;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形式进行;
2.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考生须每日关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便随时查看面试相关通知,否则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 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1:3 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