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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华图-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对立统一规律

通化华图 | 2022-08-0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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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与发展的三大规律

  联系与发展一系列基本环节的展开,包含并体现为一系列基本规律。唯物辩证法揭示并阐释联系与发展的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是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列宁说:“就本来意义来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因而,对立统一

  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的根本方法。

  把握对立统一规律,需要正确理解矛盾,以及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及其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同一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性质。又被称为矛盾的统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有两层含义:

  ①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

  矛盾的每一方都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和条件,而且矛盾双方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相互依存,才能作为矛盾的统一体而存在。

  ②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转化。

  矛盾的转化是向自己对立面包括对立地位的转化。这种包含着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趋势,最明显、最深刻地表现了矛盾的同一性。

  斗争性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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