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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4.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体育学科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英语学科须具有专业八级证书(兴港学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其他年级在校就读的学生或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如期毕业者。
2.曾经受到过刑事判决,或因打仗斗殴被拘留在公安部门有劣迹行为案底的学生。
3.具有精神类、心理类疾病历史或有传染类疾病尚未康复的,以及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的其他类疾病人员。
4.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