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力量,经中共洮南市委、洮南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数量
计划公开招聘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9名。
三、招聘范围
拟招聘经各乡镇、各街道基层平台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具体如下:
(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四、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本市户籍的公民,落籍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的前一日。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流畅。
6.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有较强的保密意识,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7.本次考试遵循党员优先、军人优先、本乡镇考生优先的原则。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3)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4)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注: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低保金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停发失业金或低保待遇。如隐瞒以上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缴所得补贴。
五、工作地点
聚宝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野马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安定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万宝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福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瓦房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那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万宝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胡力吐蒙古族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六、岗位职责
由洮南市委宣传部直接指导,结合实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所在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洮南市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洮南市委宣传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期限待遇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薪酬标准为3000元/月(其中含个人及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到期前,洮南市委宣传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考评,确定续签资格。
八、报名要求
1.认定:报名人员于5月29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到辖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
2.报名:认定通过后,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小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报名,市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以及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人员身份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6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洮南市民生大厦二楼人才交流中心窗口
九、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自主选择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十、政审、体检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到其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前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政审材料。如政审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政审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通过政审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组织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进行聘用。拟聘用人员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十二、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由市委宣传部根据岗位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具体安排。
咨询电话:0436-6253245/6220712
中共洮南市委宣传部 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