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6月15日09:00—6月16日16:00。
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16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各县(市、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各县(市、区)资格审查小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