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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1.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对应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当天,若面试人选明确放弃参加面试或未按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递补后仍然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时,将按照面试开考比例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时间和详细地址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入选面试人员。
3.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对应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背景调查人选。
4.面试结束后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面试通过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