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首页 > 吉林社会工作者考试 > 备考资料

2023吉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诉讼相关知识

华图教育 | 2023-06-21 09:22

收藏

  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中的管辖,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两大方面。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知识。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令,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如:张三是山东省济南人,在上海的静安区工作并居住了5年。现在他休年假,先去北京市门头沟区玩了2天,受朋友小房邀请,去小房在朝阳区的公寓里一起玩耍,并吸大麻。被朝阳区群众举报了,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的警察迅速出动,将两人抓个正着,决定处以张三15天的行政拘留。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的拘留所执行。张三不服要诉讼,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经常居住地(上海市静安区)、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原告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小唐老师是河北石家庄人,在北京朝阳区工作了2年多,平时居住在朝阳区某小区里。小唐老师辛苦的工作了2年多,终于攒下了10万块钱,她想买房子,于是她看中了北京市房山区的一套别墅,带上自己的存款和父母给的5000万元,终于买下了这个房子。但是北京市某城建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认为此建筑是违章建筑,责令限期拆除。小唐老师不服,应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区)提起诉讼。

  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例题】

  1.(单选题)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由( )人民法院受理

  A. 最先收到起诉状的

  B. 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商确定的

  C. 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D. 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

  【答案】C【解析】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单选题) 当事人对国务院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最高

  B. 高级

  C. 中级

  D. 基层

  【答案】C

  【解析】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