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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时间10分钟;
2.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