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2023年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做好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配合法官进行调查取证;
(五)协助法官校对、送达法律文书和收转诉讼材料;
(六)整理、装订、扫描、归档卷宗材料;
(七)配合法官操作办公信息系统、审判管理系统等软件;
(八)完成其他审判辅助工作和综合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职位和数量
本次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文职人员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职位和数量如下:
1.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招聘6名,其中男性岗位3名,女性岗位3名;
2.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招聘3名,其中男性岗位2名,女性岗位1名;
3.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招聘3名,其中男性岗位2名,女性岗位1名;
4.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招聘2名,其中男性岗位1名,女性岗位1名。
四、资格条件
(一)文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的应为吉林省户籍;报考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的应为吉林地区户籍;报考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和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的应为白山地区户籍;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特殊说明外,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31日。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7.配偶、父母在吉林省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职业”,是指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律师身份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8.有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法院聘用制文员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8:30—2023年8月16日16:30。
报名人员须登陆(http://www.jilinkaoshi.com),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身份证或户口本扫描件(jpg格式);
(2)毕业证扫描件(jpg格式);
(3)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每人限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报考者报名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16日17:00。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到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8:30—2023年8月26日9:00。
(二)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30%,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断推理等综合知识和能力,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速录技能测试环节。笔试考点设置在长春市,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一周内,报考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速录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参加速录技能测试人员1:3比例确定参加速录技能测试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速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速录技能测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按招聘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到中院政治部干部处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报考者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速录技能测试在长春市设置考点,采取上机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速录技能测试后公布成绩,速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文职人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考点设置在长春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3:3:4的比例折算后计算产生,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体检及考察
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和报考者总成绩排序,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在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下一次统一招聘文职人员前,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在此次面试人选中择优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中院党组研究通过后,在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文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满后,根据表现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纳入各级法院年度财政预算。文职人员实行“三等九级”的职务序列管理,各项薪酬待遇5000元/月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实发3000元/月左右),具体薪酬标准根据职务等级、工龄、工作业绩等因素动态调整。用人单位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为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外网(http://cclqzy.e-court.gov.cn),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55655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1:30;13:30--17:00。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文职人员招聘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者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