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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复审
1.由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成立资格条件复审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复审时,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3.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