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识
(一)概念
如何理解认识的本质,这是认识论的关键问题。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科 学回答是: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主体: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客体: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认识活动的两大历史任务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 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 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
唯物主义反映论
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唯心主义先验论
颠倒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把认识看作是先于物质、 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
(二)认识的特征
1.主观性 2.目的性 3.创造性 4.无限性
(三)方法论
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积极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
重视科学理论和真理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达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