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存在
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人们的物质活动及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
它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物质生活的主体——人口、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即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其中,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是人类社会存在和 发展的物质前提,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则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力量和根本基础。
(二)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指的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全部精神现象的总和。这包括政治、法律 思想、哲学、道德、艺术、科学、宗教等社会理性意识以及人们的风俗、习惯、情绪等社会 心理现象。
社会意识的特征: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社会意识往往会落后于社会存在,也 往往会超越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
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就每一时代具体的社会意识的形成来说,都有两个 来源:一是当下的社会存在;一是历史上的精神文化成果。
社会意识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三)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反,错误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消极的阻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