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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1号)(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2024-06-0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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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和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医务人员,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来院工作。本次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院拟招聘医疗、护理、康复、医技、药剂、科研、职能、工勤等岗位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聘用形式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符合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岗位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专业技术知识,以及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4.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6.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岗位所在科室人员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同一科室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下载“2024年应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在登记表中插入近期免冠照片。Excel表格以“科室及岗位+姓名”形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将报名表格发送至:1005110586@qq.com。

  (一)报名时间

  截至2024年6月14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核

  直接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不另行通知。

  1.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6月18日 星期二

  8:30—11:30 14:00—16:00(医疗、康复、医技、外派岗位)

  2024年6月19日 星期三

  8:30—11:30(职能、工勤、科研岗位)

  2024年6月20日 星期四

  8:30—11:30 14:00—16:00(护理、药剂岗位)

  2.资格审核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13楼报告厅

  (三)资格审核时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1.2024年应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专业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研究方向证明、外语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人员本专业各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4.若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应保证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因不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试环节及入围条件

  医疗、护理、康复、医技、药剂、科研、职能岗位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专业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英语占笔试成绩的2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后勤服务部现场工程师、后勤服务部电工、安全生产办消控室工作人员、门诊办公室导诊、分诊员岗位为面试一个环节;打字员为面试(技能操作)一个环节。

  笔试环节考核后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环节。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各环节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英语笔试),不予入围下一环节且不予录用。以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人选。

  具体考试安排将在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加入的微信群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微信群,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五、体检

  根据最后环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考试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医院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存在人格缺陷及其他精神疾病的,医院将取消入选资格。

  六、公示

  各环节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及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1.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详见招聘岗位。

  2.试用期及相关要求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不可报考。

  5.招聘岗位对年龄有要求的,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4年6月份,即到2024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6.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7521

  单位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14楼B003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4年6月7日

  附件:1.202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1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应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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