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新闻宣传人员。此次招聘人员主要负责新闻报道、图像和视频拍摄及编辑,配合完成消防宣传信息的采集、撰写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工作,工作地点在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聘任条件
(一)聘任的新闻宣传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新闻、传媒等专业优先;
2、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摄影技术、会视频拍摄剪辑;
3、在宣传培训有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具备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篮球等体育特长,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6、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7、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任: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不良生活嗜好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通化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开环路与雪花路交会;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下午14时00分止)。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咨询电话:3665119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寸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照片3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及面试,笔试考试内容为业务基础知识,面试内容包括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写作能力等。(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入围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根据整体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期间若确实不适合此项工作的,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局备案。
四、待遇
(一)工资待遇
参照通化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招聘的消防文员工资标准拟定为每人每月3000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大额人身意外伤害险。试用期每人每月2500元。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并在食堂就餐;
2、按照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3、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0年以上的,休假20天。
4、日常工作实行“工5休2”制度。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外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救援队伍规章制度,工作期间遵守一日生活制度,认真参加点名、队容风纪检查、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等,完成领导赋予的各项任务。
5、此公告由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附件: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新闻宣传人员报名登记表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6月11日